项目概况
洛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4-189
2、项目名称:洛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6000.00元;最高限价:116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洛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项目选址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衢院区院内,总建筑面积约3200㎡,拟对科教办公楼一层门面房(约430㎡)、二层办公区域(约850㎡)以及后勤综合楼三层(约1900㎡)进行室内改建设计,室外活动面积约700㎡,初步规划标准托位45个。主要用房包括: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监督管理用房、设备辅助用房等。洛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作为示范性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项目,不仅承担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托育服务,更担负起洛阳市的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婴幼儿早期发展课题研究以及配套监督管理等多重功能。
5.2采购范围:包括托育中心的方案设计(含室内方案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必要的现场服务。
5.3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及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5.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5.6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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