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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基于前置感知的载客运输典型违法行为智慧执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2-27

项目概况 基于前置感知的载客运输典型违法行为智慧执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6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9808-XM001

项目名称:基于前置感知的载客运输典型违法行为智慧执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服务

预算金额:234.70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4.70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

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基于前置感知的载客运输典型违法行为智慧执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服务

234.7002

1

本课题通过车载智能终端研究、多源数据融合挖掘、违法车辆智能路径研判、数字执法分析指标动态评估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行业重点运营车辆典型违法行为主动预警原型和执法效能评估原型,通过核心区、机场等重点场景示范应用,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运营秩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依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大纲评审、中期评审,2025年12月完成本项目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非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协议,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不少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不少于70%;中型企业投标人须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不少于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小微企业投标人可独立承接本项目。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7 至 2025-01-0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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