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海上能源岛风光储氢一体化开发路径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1-22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江苏公司海上能源岛风光储氢一体化开发路径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
2.2规模:大丰海上风电场装机400MW。
2.3招标范围:本课题结合华能集团及江苏清能公司海上新能源发展战略需求及在江苏甚至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布局,以江苏海上能源岛为研究对象,拟开展6个课题研究,最终形成成果包含:①授权发明专利8项(3项受理等同1项授权)、受理发明专利8项;②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不少于3篇核心及以上);③形成总报告《海上能源岛风光储氢一体化开发路径及关键技术研究》1份;④形成专题研究报告5份;⑤完成编制1项行业标准。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海上能源岛风光储氢一体化开发路径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2.5服务地点:江苏省。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完成各课题评审工作并结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省级及以上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或评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省级及以上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或规划研究)的委托函。
3.2.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2月0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江苏公司海上能源岛风光储氢一体化开发路径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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