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0500)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050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标段:不划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对应成交份额及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成交供应商 | 份额 | 服务区域 | 成交含税预算(万元) | 合同金额 | ||
常年外聘律师服务 | 专项外聘律师服务 | 常年外聘律师服务 | 专项外聘律师服务 | 合计 | 以常年外聘律师服务对应固定费用*成交折扣率(%,非OFF)+差旅费2.5万元+专项外聘律师服务成交含税预算作为合同金额上限,其中常年外聘律师服务按照该部分合同金额结算,专项外聘律师服务据实结算。 | |
第一 | 52.5% | 省本部(含省智联)、南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宿迁 | 省本部(含能源、智联)+13个地市 | 51.1 | 25 | 76.1 |
第二 | 47.5% | 省本部(含省能源)、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镇江 | 省本部(含能源、智联)+13个地市 | 43.9 | 25 | 68.9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145万元(含税),具体明细如下:
2.1.1常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预算95万元/年(含税,税率6%),其中固定费用90万元/年,成交份额1:48.6万元,成交份额2:41.4万元(由省分统一结算);外聘律师支撑地市现场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含税预算5万元,成交供应商每家2.5万元预算,据实结算,不参与打折。
2.1.2专项外聘律师服务(含税采购预算50万元,成交供应商每家25万元预算,据实结算):
(1)调查核实重大项目、资产收购、处置等非日常法律服务事项外的特定事项,单价2万元/份。按实结算,不参与打折。取费依据:《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的通知。
(2)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采购,本次采购确定折扣价,根据标准价报折扣。取费基数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纠纷案件诉讼服务费=诉讼标的计费标准*成交折扣率(非OFF) *结算系数(对应系数详见下表),计费标准:10万元以内4000元(不涉及金额的参照此标准,特殊情况另行采购)、10-50万元按4%、50-100万元按3%、100-500万元按2%,500万元以上按1.5%收取费用。取费参考:《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 号)
备注:其中,对尚未立案(诉调案件)或已立案但未正式开庭即已处理完毕的案件,则按照计费标准后5折的标准结算诉讼案件代理费用。同一案件二审、再审按前一程序的折扣价后5折计,反诉、申请执行不再另行计费。
(3)根据诉讼案件终审结果对案件纠纷诉讼服务费予以调整,同一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结算适用同一结算系数,具体结算系数如下:
类型 | 诉讼案件结果 | 结算系数 |
被诉、第三人、行政案件 | 胜诉 | 1.2 |
调解、撤诉或其它 | 0.9 | |
败诉 | 0.6 | |
主诉案件 | 胜诉 | 1.2 |
胜诉,且直接或通过法院执行收到款项金额大于20万元,小于100万元(1年内) | 1.5 | |
胜诉,且直接或通过法院执行收到款项金额不小于100万元(1年内) | 2 | |
调解、撤诉或其它 | 0.8 | |
败诉 | 0.5 |
注:胜诉指终审裁决中对方主要诉求未被法院支持的情况,如法院支持我司支付金额占对方诉争金额不足50%。
2.2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含两翼分公司)及下属13个市分公司外聘律师服务,主要包括:
2.2.1常年外聘律师服务:
(1)合同起草、审核。根据甲方需要,制定、扩充、修改、审查甲方日常合同,并根据情况拟定或修订合同模板,协助合同归档整理工作;
(2)协助法律文书拟定(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核等事项;
(3)协助全省纠纷案件管理,含行政处罚、涉刑事项初期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知识产权等事务,每季度进行收集汇总、风险分析反馈并提供处理建议等;
(4)协助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协助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根据公司现有合规管理三张清单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对涉及合规风险业务事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处置建议;开展合规培训活动内容;
(5)协助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审核,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等变更信息,配合开展常态化立、改、废、释工作;
(6)参与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以及重要决策的审核,提供现场各项法律工作支撑,提出合法合规性意见和建议;
(7)普法宣传(地市公司每半年现场培训一次,协助省公司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等重要活动);
(8)选取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风险点进行课题研究(每年一个专题研究);
(9)现场各项法律工作支撑,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纠纷的现场支撑,避免升级为投诉、诉讼等更为严重的事件(地市如需要现场支撑的,参考公司员工差旅管理规定,按照以实际产生的差旅费金额予以结算);
(10)对达到省分党委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风险审核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盖章版);
(11)其他需要支撑的法律事项。
2.2.2专项外聘律师服务:就特定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如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特定法律事项研究、为资产收购、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如选用,需另签合同,此次采购确定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采购折扣率)。
2.3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以先到达者为准。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以先到达者为准。
2.5服务区域:江苏省本部(含省能源和省智联)及13个地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2.7报价方式:报报价折扣率(%,非OFF)
2.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均为折扣率(%,非OFF)100%,折扣率(%,非OFF)=1-下浮率(%)。供应商响应报价有任何一项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同类民商类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纠纷代理服务案例业绩,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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