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新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
(二)项目预算
预算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承接单位需重点完成以下研究任务:
1. 中新数字贸易发展现状与合作潜力分析。系统梳理中新双方在数字贸易领域的产业基础、合作现状、机制体制与政策环境,全面和深入分析重庆与新加坡在数字贸易领域的互补性与合作方向。
2. 重庆数字贸易体制机制瓶颈诊断。深入调研评估新加坡、全国与重庆市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及创新实践探索,重点识别重庆市在跨境数据流动、跨境支付、电子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等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差距、障碍与深层次问题。
3. 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方向与核心举措设计。立足五大联通基本框架和相关要求,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出重庆在数字贸易领域开展体制机制开放的突破点和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但不限于:
(1) 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
(2) 中新数字身份互认与电子签名互操作机制
(3) 跨境数字贸易结算与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
(4) 中新数字贸易规则协同与互认体系建设
4. 数字贸易创新突破实施路径规划。聚焦中新(重庆)数字贸易合作关键举措的实施落地进行路线图规划设计,明确重点任务、阶段性目标、责任主体与保障机制,为中新(重庆)在数字贸易领域的重大项目规划和落地提供支撑,体现国际视野与实操性。
5. 交付成果:
《中新(重庆)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不少于三万字)
《中新(重庆)数字贸易合作实施方案》(不少于五千字)
(四)服务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合法注册并获得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三)近三年以来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四)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相关课题,团队成员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数字经济发展趋势。
(五)有相关政策研究、数字贸易或数字经济领域咨询服务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课题或方案编制项目者优先。
三、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及价格;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类似项目经验证明;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中新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方案;投标明细表。
四、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2年度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司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细则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1 | 价格 (10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项目预算价的,则投标报价无效。 | 10 |
2.1 | 人员 配备 (10分) |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参加过数字贸易相关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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