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增强《六盘水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六盘水市能源局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六盘水市能源局
二、申请单位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大型企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规划名称
六盘水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
四、服务内容
全面总结六盘水市十四五期间能源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能源产业发展形势,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国家、省有关能源产业战略部署和政策导向,研究提出十五五能源产业重点目标任务、方向途径、政策举措等。
五、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审计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家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关的职称资质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五)具有从事国家、省、市重大课题研究或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丰富经验(提供相关规划编制案例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编制机构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家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从事国家、省、市重大课题研究或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丰富经验。
(二)编制申请单位自身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规划研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须精心组建编制队伍,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三)编制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编制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不含负责人)且专业结构合理,满足规划研究需要。
(四)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规划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在规划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参加规划研究中期成果评估和最终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规划编制负责人。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必须以编制组的形式,并经编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法人代表同意,方可申请。
(六)编制组承担规划编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规划内容(纸质版及电子版),该成果版权归六盘水市能源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七、规划编制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承担单位完成规划大纲修订,并经六盘水市能源局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协议书。
(二)初期成果。2025年12月底前,编制单位开展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有关工作并形成初稿。
(三)中期成果。2026年3月底前,编制单位在衔接国家、省、市规划纲要基础上,开展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工作,并进一步修改完善;2026年6月底前,在衔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六盘水市能源局。
文章推荐:
六盘水市能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六盘水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08)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