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发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G205山深线中修项目沥青路面车辙处置专用材料直接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施工需要,拟对所承建的G205山深线中修项目(K523 055-K540 997段)沥青路面车辙处置专用材料进行直接采购。
本次货物类采购项目业主为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确定采购沥青路面车辙处置专用材料一批。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供货地点是滨州市沾化区,采购组织单位为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估算不含税价为760.21万元。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包含沥青路面车辙处置专用材料(含GCA抗车辙材料、HRA抗车辙材料、抗车辙专用粘结层),拟成交一个供应商,总预算为760.21万元。
三、采购条件
1.项目批准机关: 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批准文件: 已列入各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3.资金来源: 自筹 。
4.项目业主: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四、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包件,合同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包件 | 项目位置 | 主要实施内容 | 拟成交队伍数量 | 估算合同价 (万元) | 备注 |
1 | 滨州市 沾化区 | 沥青路面车辙处置专用材料(含GCA抗车辙材料、HRA抗车辙材料、抗车辙专用粘结层) | 1 | 76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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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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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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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类型及价格调整
1.合同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2.价格调整
☑不进行价格调整。
六、资格要求及中标原则
1.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资质要求
报价人需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
2)沥青路面车辙处置专用材料专利证书;
(3)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所销售(或承接)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达到6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申请及中标原则
☑资格后审
①投标的包件数 1 。
②可中标的包件数 1 。
七、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八、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1)在2019年、2020年、2021年滨州市养护大中修路网改造项目中,南京兴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多个项目的沥青路面车辙处置施工方面进行了合作,成功实施的灌入式复合抗车辙路面超过40000平方、最长使用年限已满3年,该公司提供产品和施工均达到设计要求及业主好评,为优质供应商。
(2)结合山东高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京兴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拟在本项目共同开展 半柔性复合路面在重车辙灯控路口的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工作,针对国省道灯控路口车辙解决方案与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拟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打造创新技术应用标杆案例。
(3)南京兴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重度车辙处置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与山东交通科学研究院在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共有专利42项,授权21项目,在灌入式复合抗车辙路面技术领域,相关知识产权基本覆盖了材料、工艺、设备、评价全产业链条,并获评南京市创新产品。同时,南京兴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主编的标准灌浆复合抗车辙路面应用指南与2021年成功立项,已进入编制工作的收尾阶段。目前正与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写灌入式复合抗车辙路面山东省地方标准。
(4)本项目施工中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全程负责技术支持,南京兴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负责,如因施工或产品质量出现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南京兴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评审(标)方法
无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十一、最高限价的编制和确定程序
1.最高限价由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专业人员编制。
2.最高限价由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确定,并在发布前将测算资料报招标采购部备案。
十二、采购工作时间安排
1、发布邀请函:2022年12月7日
2、计划选拔时间:2022年12月10日
十三、采购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
1.项目采购负责人:张文勇
2.联系人:张文勇 电话:15066932199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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