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属相关单位:
为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提供智力支持,加强青海文化旅游领域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文化旅游研究成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课题须结合以下要求(至少符合1项),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辖区内院校、事业单位进行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厅属相关单位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积极开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项目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二)各申报单位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3份;(2)本单位盖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材料纸件请于2023年2月1日前报送到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74937571@qq.com。
(四)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已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请自行下载(路径: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告通知→最新发布)
联系人:张竹林
联系电话:6122527
寄送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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