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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机制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 2023-03-13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机制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充分发挥节能审查作用,建立健全节能审查全过程管理监督机制,提升我省能源利用效率。拟开展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机制研究承担单位公开遴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

《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机制研究》。

(二)研究内容

结合我委项目节能审查后评价工作,通过书面材料、现场走访等调研方式,深入分析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并提交以下成果材料:

1.《海南省节能审查管理情况调研建议报告》。

2.《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修订)。根据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要求,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审查工作最新要求进行修订。

3.《海南省节能监察暂行办法》(修订)。结合第1项成果材料进行修订,包括信用惩戒具体条款。

(三)项目预算

以上课题费用控制价为2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四份送至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hzc_fgw@hainan.gov.cn。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研究时长为1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近5年有承担过第三方评估或类似课题的经历。

4.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海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承担过海南节能减排相关研究工作的单位和团队可酌情加分。

5.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

6.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化研究队伍或专门的节能减排研究的机构,具备较扎实的研究理论基础,较丰富的课题承担经验。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节能减排研究论文的可酌情加分,曾为省级部门或国家部委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的可酌情加分,为省级部门或国家部委提交过节能减排研究相关咨询报告并获得积极反馈的单位可酌情加分。

7.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参与过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近5年)。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1室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66108539,投诉电话:65399890。

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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