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化建设智能中心应用支撑体系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JZT-2023-15392 ),比选人为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化建设智能中心应用支撑体系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采购。
采购内容包括对嘉善区域协同智能中心项目提供统一智能共享门户、一表通组件、长三角一体化课题研究等技术服务,验收通过后提供 1 年的运维服务。
序号 | 系统软件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统一智能共享门户 | 1 | 套 |
2 | 一表通组件 | 1 | 套 |
3 | 长三角一体化课题研究 | 1 | 套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 315 万元(含税) , 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交付并完成集成服务,试运行不少于 1 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验收。
1.4 地点:嘉兴嘉善(采购人指定)
1.5 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且书面发出验收报告日起 1 年。
1.6 续签计划:无。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一家中选人,份额 100% 。
1.8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 * 中选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 2971698.11 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参选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 1 个软件集成或系统集成类业绩案例,且合同金额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至少提供 a 、 b 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b :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为相关业绩的,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参选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登录电子招标系统 https://zjzt.chinaccsscm.cn/ (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 - 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2 文件的电子版免费获取,纸质版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快递费)
4.3 电子标书费发票:发票生成后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供应商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北路 522 号)采购配送中心 2 楼电子评标室 。
5.3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 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无
7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 5 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完成供应商注册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北路 522 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 215 号 |
邮 编: 314000 | 邮 编: 310014 |
联 系 人:冯工 | 联 系 人:陆施琦(项目负责人)、白文君 |
电 话: 15305735507 | 电 话: 18457318320 、 1585823358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lusq@chinaccs.cn 、 baiwenjun.gyl@chinaccs.cn |
网 址: / | 网 址: https://zb.chinaccssc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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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3110830019310012106 |
9.2 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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