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8日 17:25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医院建设一期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叙永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 17: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代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11881792/13111882553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137082838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代女士,13111881792/1311188255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医院建设一期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7-05 10:30:00,更正为:2022-07-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7-05 10:30:00,更正为:2022-07-14 09:30:00。
1、 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 01包:智慧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服务 (二)项目实施要求”中新增:11、国家卫生健康委近几年多次发文,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大力发展医学科研,中标人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政策指引的情况下,协助我院进行国家级、省市级医疗信息化科研课题研究,在保障临床诊疗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协助我院对信息数据深入挖掘、探索利用,协助进行科研指南解读、申报材料指导等工作,从而提升我院科研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2、 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参数要求,删除“且证书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其获得证书时间应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前视为有效证明材料”。并增加“复印件”。 3、 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 01包:智慧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服务 (二)项目实施要求”中原为“9、★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要求: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中,派驻不少于20名工程师,且工程师都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施经验进行驻场实施服务,驻场人员在采购人现场按照采购人单位作息时间坐班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白天工作8小时内现场值班。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晚间时间24小时安排专人专线电话值班,接报采购人系统问题起30分钟响应,2小时内安排远程或电话技术处理,若远程处理不了的问题,自接报起2小时内安排软件工程师赶到有关单位现场处理问题,自接报24小时内完成问题处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人员驻场人员清单、在职证明材料和两年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施经验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现更正为“9、★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要求: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中,派驻不少于20名工程师,且工程师都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施经验进行驻场实施服务,驻场人员在采购人现场按照采购人单位作息时间坐班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白天工作8小时内现场值班。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晚间时间24小时安排专人专线电话值班,接报采购人系统问题起30分钟响应,2小时内安排远程或电话技术处理,若远程处理不了的问题,自接报起4小时内安排软件工程师赶到有关单位现场处理问题,自接报24小时内完成问题处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人员驻场人员清单、在职证明材料和两年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施经验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 01包:智慧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服务 (三)验收及交付要求 2、验收标准”中原为“因国家和省关于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测评评审工作的安排时间有可能发生政策性调整和变动导致项目验收时间难以确定,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评级和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测评四级乙等评审、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一星级的要求不作为验收标准。”现更正为“因国家和省关于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测评评审工作的安排时间有可能发生政策性调整和变动导致项目评级的最终目标达成时间难以确定。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评级和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测评四级乙等评审、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一星级的要求作为项目最终的验收标准。” 5、 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 02包:(三)售后服务要求”中原为“4、投标人需保证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响应时间不得低于如下标准: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 1 小时内必须做出明确的响应和安排,且承诺接到售后问题后1小时4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常规故障 8 小时内解决。”现更正为“4、投标人需保证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响应时间不得低于如下标准:自接报故障起系统30分钟之内响应、2小时内安排远程或电话处理,若故障问题处理不成功,必须系统自接报起4小时内派软件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6、 招标文件第七章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01包,4 服务能力中,原为“(一)投标人提供完整的IT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帮助医院培养信息化技术人才,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具有一个类似培训案例得1分,满分3分。(提供面向客户的培训记录和颁发给客户的证书及客户证明、客户联系方式。)类似案例指:日常运维、基础开发及IT能力提升。”现更正为“(一)投标人提供完整的IT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帮助医院培养信息化技术人才,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具有一个类似培训案例得1分,满分3分。(提供面向客户的培训记录及客户证明、客户联系方式。)类似案例指:日常运维、基础开发及IT能力提升。” 7、 招标文件第七章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01包,5投标人资质中,原为“(一)投标人具有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获得国家级信息化课题研究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案例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一)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国家级信息化课题研究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4分;参与省级级信息化课题研究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2分;参与地方级级信息化课题研究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0.25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案例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8日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01包:2970万元,02包:150万元,03包:240万元;
采购品目:C0201软件开发服务、C020299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叙永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3540978881;
采购计划号:51052422210200000317[2022]0004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叙永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
联系方式:郭先生,13708283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代女士,13111881792/131118825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代女士
电话:13111881792/13111882553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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