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投资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和申报工作,现拟公开遴选3家咨询机构负责协助我县相关项目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及省级政策投向,在实地踏勘、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全领域梳理谋划储备长宁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政策性金融工具类储备项目,并按县委、县政府要求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含评审)、一案两书和协助组织开展各批次项目申报。负责每季度对全县各部门进行投资及申报政策解读和培训。负责完成其他临时商定事项。
二、参与遴选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咨询相关内容,政府投资领域涉及的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得出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②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及提供参加遴选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公告公布之日前一年内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5.近三年承担过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相关咨询或相关课题研究(需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有与提供本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熟悉申报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应当在报名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报名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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