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新华储能课题研究项目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质、业绩、相关人员。
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电化学储能勘察设计或总承包业绩。
人员:负责该项目的业务成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人需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13日 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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