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

保标招标 > 课题研究 > 中标信息 >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机构2025年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机构2025年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 2025-03-28

一、合同编号:11N42502043720251

二、合同名称:2025年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8000241107144850-18184534

四、项目名称:2025年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231号

联 系 方 式:59738162

供应商(乙方):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51号一楼西侧和二楼东侧

联 系 方 式:137610235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四种大重病是指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标准)。
其他疾病是指除上述四种大重病外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疾病(保险条款列明的除外责任不在其他疾病的范围之内)
大重病补充医疗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承担医疗费3000元(含)以上的,按照累进制约定比例给付医疗补贴:
1、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30%予以医疗补贴。
2、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40%予以医疗补贴。
3、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50%予以医疗补贴。
4、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的60%予以医疗补贴。
其他疾病补充医疗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承担医疗费8000元(含)以上的,按照约定比例给付医疗补贴。
1、个人自负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按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分类自负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文章推荐:

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关于高等教育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广州市人才研究院有限公司人才强国指数课题研究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海丰县“十五五”前期课题研究技术咨询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河北省综合巨灾保险防灾减灾技术课题研究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