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沧州市深层地下水回补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539001B01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沧州市深层地下水回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市深层地下水回补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对《河北省沧州市深层地下水回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压采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沧州市吴桥县、肃宁县、南皮县、新华区、黄骅市、中捷、运河区;2.1.2项目规模:主要包括改造现有18眼深层井使其满足回补要求,配套水源、水处理、管道及阀井、回补自控与检测系统等工程;同时开展机电井健康评估,回补驱动下水位、水量及地面沉降变化情况和微咸水利用系列试验。2.1.3计划工期:1-3标段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4标段服务期限:自完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2.1.4标段划分:1标段:水源工程2标段:水处理工程3标段:管道改造回补自动控制与监测工程4标段:开展回补试验及相关课题研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1-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自然标段顺序评标))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 00:00至2025-01-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