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课题研究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近5年来有承接过水资源相关服务业绩。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摸排当前全省取水计量及设施等方面的现状,结合我省取水计量和水资源税征收有关要求,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提出取水计量规范性检查总体要求、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流程和检查频次等意见。
(三)根据不同取水设施类型、取水规模大小等,分类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方法,为违规取水计征水资源税提供依据。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附件1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的范围应在16万元以内,大于或等于16万元报价视为无效报价),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照附件2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附件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相关资格承诺函。
4.须提供近5年以来水资源相关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
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6.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我中心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8.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11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8959661709。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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